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以保障嫌疑人的利益,但嫌疑人也可以选择自行辩护。公民如何行使自行辩护权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公民如何行使自行辩护权
自己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法律知识的匮乏,对一些诉讼程序和对罪名的理解有限,因此很难取得有效的辩护效果。无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行使辩护权。
既然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那么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都应享有平等的辩护权。辩护权的行使,有利于充分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司法机关理清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被处以极刑的被告人,更要对其辩护权的行使提供充分的保障,因为一旦错判处以极刑,必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作无罪辩护,还是作罪轻辩护,均不能作为限制其行使辩护权的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的理由和意见,并不是说被告人一定都具有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情节,辩护权的平等行使,不应以辩护理由加以限制。
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关于公民如何行使自行辩护权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自行辩护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可以行使自行辩护权,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对此您若还有疑问,不妨在线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