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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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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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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拘传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是我国刑法中的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传不得超过法定期限。那么,拘传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拘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拘传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根据《刑诉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拘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且原、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宜用调解方式解决。如被告不到庭,则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的进行。即使法院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对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也必须要求其到庭。如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即是。

  2、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法律要求必须用法院传票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送达方式,传唤的次数是两次。

  3、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正当理由,即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如自然灾害、突然病重等情况。没有这类理由,当事人的其他借口均不成立。

  以上就是关于拘传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内容介绍,以及拘传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可知,被告、犯罪嫌疑人,经传票传唤两次,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司法机关就要对其采取拘传了。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案情复杂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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