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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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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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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和解了还要再侦查吗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规定了刑事和解的内容,有些刑事案件是允许和解的,比如犯罪嫌疑人有改过表现,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双方就可以达成和解协议,那么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刑事起诉。刑事和解了还要再侦查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和解了还要再侦查吗

  ()对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

  对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在侦查阶段和解成功,符合撤案条件的,应当立即依法撤案。对其它案件,公安机关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同方式区别对待,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案件,应当在和解成功后十五日内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并建议作出相对不诉(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诉案件可予行政处罚)

  ()对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报捕阶段的案件

  对被采取刑事拘留或者报捕阶段的案件,可变更强制措施后十日内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并建议作出相对不诉;对已被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在和解成功后十日内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并建议作出相对不诉。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和解成功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和解成功后十日内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决定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1、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解成功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又反悔的案件,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属于自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可告知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原撤案决定,重新立案侦查。

  2、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解的,刑事和解协议应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十日前提交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应认定和解成功,并制作相关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定,归入案卷。

  3、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在和解成功后十日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备案,同时将决定送相关公安机关;没有达成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审查起诉。

  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和解成功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又反悔的案件,如果已经作出相对不诉决定的,不再提起公诉;未作出相对不诉决定的,应当按照公诉程序处理。

  4、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依法视情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二、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

  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

  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

  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持械、雇凶或受黑恶势力操纵引发的案件;

  4、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和解了还要再侦查吗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符合撤案条件的,可以撤案,公诉案件的话,检察院还是会对嫌疑人的罪名进行控诉,但和解可以让嫌疑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此您若还有疑问,不妨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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